不少患者有这样的经历:医生看完病后,开出两张药方,一张在医院内拿药,另一张要“出门左拐去××药店”。院内部分药品可以医保报销,院外拿的药则是自费。患者表示不解,质疑“医生勾结药店拿提成”。
北京协和医学院张宏冰教授指出,近年来,为了遏制药品过度使用,国家引入“药品零加成”和控制药品占病人总费用的比例(药占比)等举措,国家医保政策保基本医疗,医院药房只允许有1500到2000种左右药品引进,多为医保范围内的基本药品。而包含不同名称和规格的各种药品加起来可能有10万余种,医院内部的药房无法满足所有病人的需求,院外药店就成了替补队员。
与此同时,在一些大型公立医院,为了防止医疗腐败,医院对于每段时间销量排名居前的几种药品,都会采取无条件停止进货的措施,因为用量高就有回扣嫌疑,不可避免地“误杀”了一些虽然价格昂贵但是疗效好的药品。
一位医生说,“为控制药占比,医院不管患者实际需求,规定只要医生开了大处方就要被处罚,有时医生为了自保,也让患者到外面买药。”
湖南省一家公立医院管理者说:“不排除个别医生会介绍患者到熟悉的药店买药,其中可能会有利益输送,但这绝对不是主流。”
“外挂药店”折损了医改效力。湖南省医院协会副会长李爱勤建议,对于药占比指标控费不能“一刀切”,应更加合理部署控费考核体系;同时,不能一味将低价药作为基本用药,应将性价比高的药纳入医保用药目录,保证群众用得起药的同时,还能用上好药。
(《半月谈》2018年第14期 帅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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