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8年07月24日 星期二

    退改签“阶梯费率”是理性纠偏

    《 文摘报 》( 2018年07月24日   01 版)

        民航局日前发布《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航空公司制定机票退改签收费“阶梯费率”,不能简单规定特价机票一律不得退改签。

        机票具有时效性、专用性等特点,退改签属于消费者的单方违约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但这种责任应该公平合理。按照现有的规定,不管提前多长时间退票,都要收取高额退票费,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毕竟,提前时间越长,给航空公司造成的损失越小,其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调整运营计划,进行二次销售。因此,退改签收费与时间等因素挂钩,根据离站时间由远及近实行递进式的“阶梯费率”,有助于合理弥补企业损失,也能遏制随意退票行为。

        近年来,社会上呼吁退改签手续费率区别收取的声音日渐高涨。如今,民航局从善如流,要求航空公司根据不同票价水平和时间节点等,设定合理的梯次收费标准,退票费不得高于客票的实际销售价格,这无疑是一种理性纠偏,有望破解“退改签费率畸高”难题。

        (《北京青年报》7.19 张淳艺)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