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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07月05日 星期四

    新业态治理成本谁承担

    《 文摘报 》( 2018年07月05日   01 版)

        共享单车火了,一夜间数百万辆单车摆在街头,随意放、废弃多,严重挤占公共道路资源;网购、外卖火了,违规电动车满街乱窜、频频违章;网约车火了,安全隐患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当企业大干快上之时,产生巨大负外部性和社会成本该由谁来承担?

        此时,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往往扮演“甩手掌柜”的角色。于是乎,就出现了这样的怪相:企业逮风口就追,只收割创业红利,不支付治理成本,当风口一过,许多企业撤出市场时,往往出现“押金不退、垃圾不收”的尴尬,社会和政府成为最后的埋单者。

        是什么纵容了不负责任的野蛮生长?缺乏预见性管理是重要一条。企业是逐利的,不可能主动提出承担责任。实际上,当某种业态风头初起之时,有关部门就应当预判其潜在的负面效应,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前规制。

        可以想见,未来新生事物还会层出不穷,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势必越来越多。城市的资源与空间终究有限,如何实现新旧的和谐共生,防止“公地悲剧”不断上演,考验着治理者的智慧。

        (《北京日报》6.29 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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