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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06月12日 星期二

    被邓小平提到三次的“傻子”

    《 文摘报 》( 2018年06月12日   05 版)
    年广久 (郭红松 绘)

        1937年生于安徽,9岁开始跟着父亲摆摊,从卖水果到卖瓜子。改革开放后,这个只认识自己名字的人创办了“傻子瓜子”公司,注册了“傻子瓜子”商标,闻名全国。他被称作“中国第一商贩”,是改革开放中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标志性人物。他叫年广久。

        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距离北京近一千公里的安徽芜湖,卖炒瓜子的个体户年广久也召集家人,开了个会。他主张拿一笔钱出来,扩大生产。家里不同意。家人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因为做小买卖,年广久已经被抓过两次。

        顶着家人的担心,年广久去南京、上海、武汉、郑州等地走访,研究改进炒瓜子的技术和口味配方。1981年,他和儿子在芜湖郊区租地建起厂房,傻子瓜子厂成为芜湖的第一家私营企业,生意红火,一天就能卖出两万斤。很快,厂子里支起九口大锅炒瓜子,最多的时候雇了一百多个人。一百多人已经大大突破了“个体经济雇工不能超过8人”的标准,会被人说成走资本主义道路。可年广久的想法跟别人不一样:“这个三中全会怎么解释呢,百花齐放,你一个人不出来搞,两个人不出来搞,国家怎么搞?”

        年广久到底算“姓社”还是“姓资”?争论从长江边的芜湖一直传到中南海,上了邓小平的案头。八十年代,邓小平先后两次谈到傻子瓜子的争议,表示应该“放一放、看一看”“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

        如果说搞个体经营,年广久做得还算风生水起,一当经理,管理三方组成的傻子瓜子公司,就明显吃力了。1987年底,“傻子瓜子”公司欠债90多万,3年发生8起合同纠纷,其中一半败诉。1989年,年广久又被举报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倒卖公司的7000条麻袋,把瓜子监制人员工资等费用3000元揣进了自己的口袋,贪污1.28万元,挪用公款21万多元,被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检察院逮捕。

        这是年广久迄今最后一次被抓。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又一次提到傻子瓜子,他说:“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一百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像这一类的问题还有不少,如果处理不当,就很容易动摇我们的方针,影响改革的全局。”

        在这之后,年广久被释放。当年的逮捕证、判决书和决定释放通知书的复印件,都被收藏在傻子瓜子博物馆。这里记录年广九人生的起起落落,也记载了邓小平关于傻子瓜子的几次讲话。一个人的历史在这里和一个国家的个体经济发展史汇合在了一起。

        (中国之声 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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