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曝光的虹鳟鱼冒充三文鱼的现象在水产市场上比比皆是——巴沙鱼冒充龙利鱼,罗非鱼冒充鲷鱼,油鱼冒充鳕鱼……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食品安全博士钟凯说:“水产造假的严重程度,超过很多人的想象。”
在多位受访专家看来,无论是虹鳟鱼冒充三文鱼,还是油鱼冒充鳕鱼,其本质都是食品欺诈——在食品生产、贮存、运输、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不仅在中国,水产欺诈是个令全球都头疼的大问题。2018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布了《水产领域食品欺诈状况概述》。报告在开篇直指,“水产领域最容易发生食品欺诈”,且大多出于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常见的形式有蓄意替代——用低价值鱼类冒充高价值产品;虚假标注——隐瞒鱼类捕捞的真实地点;蓄意添加——冻虾、冻鱼或冻扇贝过量包冰。多项调研显示,鳕鱼、三文鱼和金枪鱼是水产欺诈的“重灾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颖表示,食品欺诈尤其是标签等信息欺诈具有隐蔽性、广泛性,且多数不涉及食品安全问题。
某鲑鱼养殖基地经理江鑫认为,要想解决水产品欺诈,“光靠自律肯定不行,需要有规范管控。”
对于水产欺诈,联合国粮农组织给出的建议之一是加强监管,例如通过DNA条形码进行鱼类鉴定,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
(《南方周末》5.31 马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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