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以来,76岁的王阿姨因髋骨骨折,在三甲医院、社区医院兜兜转转,几乎都是住院12—15天后,被院方以各种名目转院、出院。明明疾病还没有好利索,却被医院以医保结算等诸多因素劝退、转院。如此不近人情的事,为什么会发生呢?
多家医院表示,住院天数过长的病人多了,会影响医院年度医保基金总额度。医保部门则表示,医保基金有限,每一分钱都得花在刀刃上,对医院设置年度总额,通过计算人均费用来评估基金使用效率,避免出现巨大的浪费。
医院和医保部门各有所难,这其实是旧医疗体制弊端既具体又集中的一种体现。在按项目付费的影响下,过度诊疗成为难以抑制的一种冲动,这就造成了赶病人出院或者动员患者转院的尴尬。
倘若按病种付费,王阿姨不管住多久的院,也不管用多少药、做多少检查,医保部门付给医院的钱都是相对固定的,这样一来,医生不用为总额控费等指标烦恼,自然就没必要动员王阿姨提前出院。与其为王阿姨寻找责任人,不如扎实推进医保付费方式、分级诊疗等制度改革,方能消除这类不合理现象。
(《燕赵晚报》5.29 罗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