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门近日公布了既判案件中的两起“案中案”。
广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晏拥军身边,常年有一个郭老板为其买单,供他吃喝嫖赌,被晏拥军封为“私人生活秘书”。郭老板付账付得阮囊羞涩了,只好将老父亲的房子抵押出去借了100万元——因为要当好“生活秘书”为晏秘书长买单,晏秘书长随即将一大块停车场的使用权无偿交给了郭老板经营。
另一个“案中案”就不只是图财这么简单。
南平市有一个陈老板,“跟随”检察长娄彩敏多年,为他鞍前马后“安排生活”。当地都知道陈老板是娄检的小兄弟,说话十分管用,于是不少人找娄检察长办事,甚至连检察系统的干部安排、员警调动,都要通过陈老板给娄检“说”。只要陈老板“发声音”,娄彩敏多能予以关照办妥,所以当地人称陈老板是南平市检察院的“常务副检察长”。
从“私人生活秘书”到“常务副检察长”,提出了一个值得深层次警惕的问题——一些商人“围猎”官员,固然多有像前文郭老板那样为了发财的,但不可忽视的是,已经有少数奸商,他们花银子买路,把官员拖下水,是盯住了“常务副检察长”那样的“境界”——有的商人对政治兴趣浓厚,插手官场的党争派斗,尤其是干预干部人事安排,他们的眼睛,不光是盯着区区一块“停车场”,而是要安插自己的代理人,有着“高层次”的要求。
这种畸形事例,折射政商关系中一个值得重视的动向。
(《解放日报》5.18 凌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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