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广州中院公开审理小鸣单车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判令被告悦骑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消费者退还押金、披露押金信息、公开道歉等,被告方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判决已于4月13日正式生效。至今,被告方仍未履行法院判决。
不上诉也不履行,大有“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耍赖”味道。该企业更声称,共享单车是新生事物,社会要给予试错空间,应对企业宽容。
宽容不等于纵容,拿消费者利益作为试错资本,这是践踏消费者信任,更是罔顾法律规定及社会期待。当下不少经营者以共享之名,行圈钱之实,开始走歪路、邪路,把共享经济搞成“共损经济”,相关部门须以强制执行的法治手段警示广大经营者,任何企图通过损害消费者利益来获得发展的企业,到头来必将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经济日报》4.27 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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