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
闹得沸沸扬扬的于正抄袭案, 因余征(于正)拒绝履行法院判决中“向陈喆(琼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义务,陈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对此案强制执行,在《法制日报》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余征承担。
史洪举:生效裁判执行难,首先是当老赖的违法成本太低。负担点公告费,也仅是输了点“面子”和名声。类似的邹恒甫侵犯名誉权案、郭敬明抄袭案等,败诉者均明确表示不会主动履行赔礼道歉义务,对法律的蔑视态度一目了然。在名人效应下,这极有可能产生负面示范效应,让更多被执行人采取拖延、逃避的态度,而不是积极主动地承担义务。按照相关规定,对这种老赖行为,法院有权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者,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还可以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北京法院微信号京法网事4.26)
【失信】
近日,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昌乐二中的一则招生信息在朋友圈热传,“征信重要性!爸爸妈妈自己看!不要因为自己的原因影响孩子前途,后悔莫及!”其配图是该校的招生政策,其中提到,报名考生家长必须无失信记录。
高亚洲:乍一看,失信连坐的违和感扑面而来,这与现代文明社会有点格格不入。细究一番,却是对欠钱不还的“老赖”施以“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惩戒。这里涉及到的是惩戒的度的问题。失信确实该惩戒,但在价值取向上必须依循公平与公正原则,而不能伤及无辜,否则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光明网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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