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始终是个不受欢迎的孩子。姐姐出生后,作为老二的她,是被当作儿子迎接的,看到她的第一眼,是长辈们的共同大失望。有了她之后,很快生了老三,这回,千真万确是个儿子。
姐姐有过公主岁月,一直有一间自己的小房。弟弟开始是跟爸妈睡,上小学后,弟弟也要求有自己的私有空间。于是,家人把阳台封起来,那长三米宽两米的空间,就是她的屋子。
阳台上没有暖气,夏天,空调外机就挂在她床上头。爸妈说:“你要感恩,像我们这样,三个孩子一人一间房的人家,哪里有?”阳台还是杂物间,旧家具旧电器、换季的厚衣褥蚕食她的地盘。她一直把缝纫机当桌子写作业。
她是懂事孝顺的孩子,向来不抱怨。一上大学就开始勤工俭学,还经常给弟弟和姐姐的小孩买点什么。
大学毕业后,她在外地工作,这个清明,她兴冲冲回家,意外发现:家里重新装修了。姐姐的小屋还保留着,弟弟的房间现在是主卧。但她的阳台呢?现又恢复成了阳台:摆满花盆,还睡了一只猫。爸妈说:“你一年也回来不了几次,在沙发上睡睡就行了。”
她想起自己高考成绩不算好,鼓起勇气提过复读,爸妈立刻说:“多少人家,女儿像你这么大都去打工了。”想起她孤身在外,什么事都不让家人知道,怕爸妈担心,但爸妈好像根本就不担心,打电话给她多半是催她寄钱……
在离开家的火车上,她失声痛哭,暗暗问自己:能不能不再爱家人,能不能不再为家人付出?她问我。我说:答案要分两部分。一是责任,一是爱。
单说责任,你没有被遗弃,父母让你衣食无忧,供你读了书。从这个角度来说,你也应该——或者说必须——尽赡养义务。
说到爱,爱可能是无法比较也不能量化的事物。父母的爱有轻重缓急,有得失寸心。而不被爱的女儿,是否就得不断地用努力、用付出来赢取父母的肯定与爱?还是可以反过来:你无法发自真心地爱我,那我就把自己的爱收拢。
当女儿不再希求父母的爱,是否该轮到父母,尝到不被爱的苦涩?也许到那时候,他们才有可能意识到:自己的自私,曾经怎样伤害过幼小的女儿。
有些原谅,必须要经过互相伤害后的反省,才能取得。
(《羊城晚报》4.18 叶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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