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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04月19日 星期四

    警惕民事纠纷刑事化

    《 文摘报 》( 2018年04月19日   01 版)

        “医生吐槽鸿茅药酒是‘毒药’被跨省追捕”事件最近在舆论场不断发酵。

        事情原委是,去年12月,拥有麻醉医学硕士学位的广东医生谭秦东,发了个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网帖,想说明鸿茅药酒对老年人会造成伤害。可让他始料未及的是,在涉事企业以他恶意抹黑造成自身140万元经济损失为由报警后,今年1月,内蒙古凉城警方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将他抓捕。

        文章发布在仅有5个粉丝的账号上,阅读量只有2241次,内容主要是医学分析和健康科普,材料多来自公开报道和处罚通告,除了“毒药”二字有些情绪化外,找不出专业错误。因此,在此事并不具备犯罪须具备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前提下,动用刑事手段,而不是让涉事企业自己到法院提起诉讼维权,显然不应该。

        本质上,这里面反映的“民事纠纷刑事化”办案倾向,不可不警惕。刑法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终手段,可现实中,有些纠纷本来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完全可以靠民事诉讼之类的方式解决,却出现了以刑代民的情况,在一方报警后,个别警方不当地插手,混淆了民事纠纷与刑事案件的界限。这类现象不少见,而且被“刑事化”的民事纠纷范围也不局限于企业之间的纠纷,其“版图”还延伸到了因个人批评、投诉、控告引发的纠纷上。

        “民事纠纷刑事化”严重伤害了法律严肃性,损害办案者的公信力,也会导致个人权利被侵害。对此倾向,必须严防,不可容其蔓延和抬头。

        (光明网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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