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晚,在河北邢台邢临高速收费站,救护车驾驶员与收费员因120救护车是否应缴费通行发生争执。司机说:“要救护车缴费头一次听说。”邢临高速收费运营部工作人员回应,救护车不是公益性的车,不在免征范围内。
对此,网民争议不断。有人认为,救护车停车理论不妥,应该对救护车统一实施免费通行政策。而认为应该收费的则说,救护车是商业性质的,接送病人也是收费的;也有不法人员钻救护车的空子的可能;公路的建设也是需要收回成本的......
救护车应不应该缴费的问题不是第一次出现了。2015年,山东一辆救护车要去接一名呼吸困难的病人,经过洛口浮桥收费站时,驾驶员拒绝缴费,而收费员认为空车要收费、拉着病号才能免费,僵持十几分钟后救护车掉头返回了医院;2016年12月,四川乐山市夹江县中医院派出一辆救护车从乡下接一位车祸伤者回医院,在经过乐雅高速夹江南收费站时,驾驶员和收费员却因该不该缴费僵持了24分钟,之后伤者家属缴费,收费员抬杆放行……
那么,救护车到底该不该免缴通行费?
2004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缴车辆通行费。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缴车辆通行费。120急救车并不在其列。
由于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对救护车是否收通行费的问题各地执行不一。比如在广东省、黑龙江省和北京市的规定中,对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120救护车减免通行费。但也有很多省份并没有对救护车的高速通行费用进行减免的规定。
业内人士指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提高通行效率,而不在于免费。专家指出,可以通过逐步推行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收费方式,让急救车走快速通道,不停车完成付费,这样既不耽误治病救人,同时兼顾各方面利益。
其实,保障具有公共属性的救护车等特殊车辆免费通行的权利,其他国家也在不断摸索、改进。
在德国,救护车、消防车等特殊车辆,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法国曾发生和四川类似的救护车被延误事件。之后法国对收费方式进行了调整。法国高速公路运营完全私有化,救护车通过高速公路不免费,但不需要立刻缴费。
在日本,急救车辆等使用高速公路时,一般分两种情况,如果救护车在救急、警车在追踪疑犯,不收高速费;如果是一般的巡逻或乘坐救急车辆外出等则需缴高速费。
救护车收费之争引发的分歧和病人可能面对的风险,归根结底还是需要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尽早拿出一个解决方案来,以此来兼顾公益、生命与商业的平衡。
网友说
庞岚:从高速路运营方的角度来看,当然不会服气:凭什么你赚取暴利,我们还要给你免费?要解决争议,显然应该制定全国性的统一规范。一方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从2004年开始施行,至今已经14年,也该打个补丁升升级了;另一方面,正规的、享受政府补贴的医疗机构应该给每辆救护车都安装ETC卡,通行费可由医院和政府各出一点钱,也可以是从救护车收取的费用中扣除,还可以根据病情让医保基金报销。
G:救护车不是特权车!拉着病号免费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空车还能随意不缴费?一份本应让人尊重的职业就是被这种不自知的人影响了声誉。
今日话题:对救护车收不收高速费的争议,都是围绕特权范围和公益程度的匹配程度来说的。如何对救护车的公益性与商业性进行平衡,是解决争议的根本。出台相应的统一性规定与细化的操作规范刻不容缓。
(中国之声公众号 4.7 武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