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已超过2亿,高龄患者数量随之急剧增加。对于已进入生命末期阶段的临终患者来说,如何治疗、如何面对死亡以及身后之事,是一个严峻的医疗和社会问题。据报道,近两年广州少数医院探索引入“生前预嘱”项目,让患者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明确表达自己的医疗意愿和身后安排,但“生前预嘱”让不少老人和家属感觉不吉利,推行很不顺利。
“生前预嘱”遇冷,不能简单归咎于老年患者守旧。不少老人不接受“生前预嘱”,根本原因还在于对“生前预嘱”了解不够,缺乏必要的认识和足够的思想准备。在这种情况下让老人签署“生前预嘱”,会显得简单粗暴,很难取得较好的效果。
现实生活中,医疗机构、职能部门、公益组织等对“生前预嘱”方面的政策和知识进行的宣传教育,从内容到形式都比较匮乏。
既然“生前预嘱”意义重大,各相关机构等应当对此高度重视,比如,与“生前预嘱”相配套的痴呆、多脏器衰竭患者临终关怀存在较大欠缺,反映出“生前预嘱”配套医疗设备、相关辅助医疗机构建设供应不足,这方面亟须加强投入,尽快补齐短板,为推行“生前预嘱”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保障。
(《北京青年报》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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