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死者配阴婚、生病不求医、信仰伪宗教,很多人在这些封建迷信的陋习活动中,迷失了自我……
为给已故前夫“配阴婚”(民间又称“冥婚”,指为死者找配偶,这一旧俗早已被时代摒弃),山西泽州县女子卞秘赛伙同另外3人,盗取该县女性死者段某金的尸骨。不久前,4人被判刑。
买卖尸骨,在很多地区已是公开秘密,各地价格也不相同。在河北一些农村,刚去世的遗体已卖到10万元以上,有时因需求太大,还会出现竞价情况。在山西文水县,农民梁毅、张会忠将张润成等人在一年内盗取的3具尸骨进行售卖。其中一具尸体,因很久无法找到买家,还被存放在霍州市殡仪馆。而盗取尸骨的人大多会将墓坑填埋,以至于不少受害家庭,多年间发现不了先人遗骨被盗的情况。依据刑法规定,盗窃尸体、尸骨罪最高才判处3年。在司法实务中,涉案人员均又多被判缓刑,很多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
由封建迷信催生的利益链,不仅有见不得光的阴婚生意,还有很多形式的犯罪活动,无时无刻不诱骗着少数愚昧群众。
不久前,河北省高院判决了一起因迷信导致的命案。2016年5月28日,高碑店市怀孕三个月的刘霞找来村里的刘海在家保胎,刘海不停地念“咒语”,还在现场写符、烧符、撒硬币,一直折腾到第二天,刘霞也未好转,前后骗走3000多元“治疗费”。心生疑窦的刘秀平(刘霞的姐姐)和刘喜中、王井芬、王迎春等人利用凳子、剪刀将刘海杀害,并伪造车祸现场。最终,涉案人员均被判刑。
比起民间“大神”利用封建迷信骗财的行为,邪教在农村的蔓延更应引人注意。不久前,被陕西省商洛市中院判决的“三赎基督”(又称“门徒会”)案,就极具典型。“门徒会”最早由陕西农民季某于1989年建立,后发展为7个层级的各类分会,很多人加入该会都是听信“信奉一个神,就可以保平安,并且病很快就好起来”的荒谬之言,然而病没治好却被洗脑。1995年11月,中办、国办将该会定性为邪教组织后仍有人狂热“信仰”。
(《民主与法制时报》4.3 李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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