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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04月03日 星期二

    城市化不妨碍乡村振兴

    《 文摘报 》( 2018年04月03日   06 版)

        乡村振兴成败主要面临两个彼此关联的问题,一是未来城乡人口布局变化趋势,二是土地制度改革的力度。有关这两方面的判断与决策,均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空间大小有关。市场作用空间足够大,乡村便可振兴;市场作用机制不畅,乡村振兴无从谈起。

     

        在目前的政策讨论中,有一种意见把城市化与乡村振兴对立起来,担忧进一步推进城市化会妨碍乡村振兴。我不认同这一看法。

     

        对城乡区划制度作出适当改革

     

        按照国际上替代城市概念的“人口稠密区”概念,我国不仅绝大部分建制镇是属于城市范畴,就连一些村庄也属于城市范畴。我国设有中心小学的村庄,估计近半数符合“人口稠密区”的标准,考虑到未来可能发生的调整,今后保守估计还有近万个村庄不会是真正的农区村庄,即那里的人口基本不是农场家庭。

     

        如果我国对城乡区划制度作出适当改革,降低城市门槛,城市人口总量就会显著增加。通过改革,大量乡村居民点应该“实至名归”,一批村庄,特别是建制镇所在地的居民点,应该被划为“县辖市”。全国这种镇可以有三至五万座。现在讲的农村“三产融合”、乡村旅游、农业服务,都在这样的镇上。习总书记讲的“逆城市化”人口,也适合在镇上,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三两户分散在田野居住。

     

        有人担心中国土地资源缺乏,不能搞城市化。其实,我国是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低,而非缺乏土地。中国城市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如果达到深圳的水平,GDP再增加3倍,也不用增加建设用地。如果真是缺乏土地,则更需要搞城市化。

     

        国际学术界还有一个发现,在距离一座城市半小时车程范围里,农业水平要高于其他区域。我国农业发展状况,也证明了这一点。

     

        我国长三角、珠三角都市区周边一带的农业水平相对较高。这是因为距离城市较近的区域,农户易分享城市文明和先进技术,也容易吸引年轻人从事农业经济。按这个规律,如果我国城市数量能扩大规模,并且在农区能适当均匀分布,对农业现代化大有裨益。

     

        有人因担心农村人才走失而不赞成城市化。调查否定了这种看法。村庄人口大量出走的情形主要发生在农业效率很低的地方。农业效率高的东部地区完全不同,不仅土地绝无撂荒,且真正下农田的专业化农民基本是中青年,甚至是大学生。

     

        现有农村穷人更需要城市化

     

        我国过往城市发展的一个优点,是相对富裕的居民与相对贫穷的居民,不像有的国家那样,在居住区上高度分离。我们的缺点是,居民区建设用地的比例太低,房地产行业政策机制不合理。这导致房价居高不下,连城市中产居民也只能住多层住宅,独栋房屋只有极少数富豪才能享有。这样的城市缺乏魅力,不利于居民健康。高房价还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进入门槛,限制城市化推进。

     

        未来,小农因分化而部分进入城市,其余逐步转变为专业化程度高的农村中产阶层。那些难以进入社会就业分工系统的农村人口,例如各类残障人口,也应该进入城市。

     

        现代政府的穷人住房计划(通常是楼房)和营养计划在城市更容易实行,财务成本更低。农村人口布局出现大变化以后,这部分人口若与专业农户分散居住在小型居民点,他们就等于完全与世隔绝,大概除了有口饭吃之外,无法享受到任何其他公共服务。如果有政府适当引导,农村穷人会逐渐转移到城市,使农村居民的中产化更容易实现。

     

        (《新京报》3.27 党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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