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小姐:我和企业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拿到一笔离职补偿。后来发现,约定的补偿金比法定的解除合同补偿金少很多。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否去进行劳动仲裁,要求由企业按照法定标准给我补偿?
律师解答: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补偿达成协议,协议中约定的经济补偿金额低于法定标准的,可以用协议显失公平、违反了劳动者真实意思为理由请求撤销。
如果协议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格式版本,经济补偿金额低于法定标准也可以视为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该格式条款应无效。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明确告知经济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计算方法和计算标准),在协商后劳动者愿意接受较低补偿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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