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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03月08日 星期四

    经济控制算不算家暴

    《 文摘报 》( 2018年03月08日   03 版)

        杭州市妇联日前发布了一份反家庭暴力工作的调研报告,指出杭州主城区居民对行为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等家庭暴力现象认知态度较为统一,但对于经济控制、行为控制、冷暴力等暴力行为认知不足。比如,每月只给丈夫500元生活费,算不算家庭暴力?

        女方婚后将包括钱在内的家庭事务管得过紧,一般认为,男人就成了“妻管严”。以往,这种事只是张大妈、李大婶茶余饭后的谈资,不少人没有往“家暴”上面想。《新京报》发表欧阳晨雨的观点认为,虽然《反家庭暴力法》未明确将“经济控制”纳入家暴表现形式,但通过经济控制给对方的精神造成侵害,同样构成家暴。

        每月只给丈夫500元生活费,如果家庭贫困,倒也情有可原,但对一般收入家庭,实质就是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行的经济控制,进而精神控制。以杭州地区的消费水平论,2017年上半年的月平均消费为3195元,500元的生活费意味着,丈夫的社会消费能力被严重削弱,随之带来的,是社会交往的后撤、放弃,对妻子的经济依附,精神的压抑也相伴而生。所以,称之为一种“家暴”,并不为过。

        专业分析认为,如果对配偶的控制从经济影响到社会交往、再到精神层面,导致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严重不平等,这种关系显然是有问题的。当然,这种事更多属于“民不举,官不究”。只是,如果一些家庭仍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可能很严重,恐怕是在自欺欺人,甚至会为婚姻的破裂埋下导火索。有的丈夫背着妻子藏“私房钱”就是一种消极应对,时间长了会不会“离心离德”也未可知。

        关注各种家庭暴力,会使深受其害者得到解脱,也会给存在隐患的家庭打预防针。

        (人民网 3.2 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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