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44轮的“马拉松式”竞价,文坛泰斗茅盾的一份手稿拍出1040万元天价,刷新中国文人手稿拍卖成交价格纪录。然而,茅盾后人一纸诉状,将拍卖公司和手稿持有人告上法院,要求判令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1958年,茅盾将其用毛笔书写创作的评论文章《谈最近的短篇小说》向杂志社投稿,后发表于《人民文学》1958年第6期。手稿原件几经辗转被张某收藏。2013年11月13日,张某委托南京经典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该手稿。2014年1月5日由岳某竞得。
南京市中院表示,张某作为手稿的所有权人,有权选择拍卖自己的合法财产,因此,他的行为没有侵害手稿著作权。但经典拍卖公司作为专业拍卖机构,负有合理的著作权保护注意义务。涉案手稿是茅盾创作的评论文章,其文字风格瘦硬清雅、俊逸舒朗,展现了瘦金体楷书书体的魅力,应当被认定为“既是文学作品又是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判决南京经典拍卖公司赔偿10万元,并在媒体上赔礼道歉。
(《北京青年报》2.12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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