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走得了”到“走得好”
今年,或者是最近几年的春运旅程,和以前相比有些不一样。具体说来,就是买票越来越容易了;乘车也不拥挤了;在乘车过程中享受到的保障服务种类越来越多,质量越来越高。
站在铁路部门的角度来看,要实现从“走得了”到“走得好”的转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对各种新的科技手段的采用,也需要革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意识,让自己的服务满足公众的期待。
回望过去,为了买一张回家的火车票,我们往往需要通宵守在车站排队,或者不得不忍受“黄牛党”的盘剥,而现在,只动动手指,打打电话,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到回家的车票。
进步并不仅仅体现在购票的方便快捷上,除了铁路几次大提速,高铁、动车的普及,缩短了我们回家的距离之外,一些细节上的变化,显然更加打动人心,比如购票微信支付、订餐服务等。
(《北京青年报》2.7 天歌)
“春运神器”承载着远方的家
近日,“春运神器”塑料桶火了,有人认为是纪念品,有人认为可当水桶,还有人说能当凳子。
如果我们有心回忆的话,在春运的历史上,还有过其他的“春运神器”:马扎、报纸、蛇皮袋、方便面、大雪碧……这些不起眼甚至看起来老土的东西,能够成为一种“流行”,很大程度上,源于家的吸引力。与这些“春运神器”相伴随的,是一段并不轻松的旅行,但因为有着家的“加成”,所以人们甘愿承受,甚至从中找到了快乐。
人生不同,“春运神器”也不同,有些人是旅行箱,有些人是塑料桶。“春运神器”里有复杂的现实,这个社会有光亮的一面,也有沉重的一面。任何一个为了生活或生存而努力拼搏的人都值得尊重。这种尊重和理解,能让社会更加温暖和美好。
(《中国青年报》2.7 毛建国)
“不处理违章不能过年检”于法无据
近日,“不处理违章不能过年检,一车主状告车管所”的新闻引起关注。
实质上,机动车登记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我国行政许可法也明确了“规章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此外,对车辆进行年检是行政许可行为,对道路违法行为的处罚是行政处罚措施,不同的行政行为应由不同部门按不同程序处理,将两者捆绑没有法律依据。
于法无据,但“不处理违章不能过年检”的规定堂而皇之施行了十几年。这说明了执法者和民众法治意识的欠缺。
“不处理违章不能过年检”也暴露了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执法的困境。交通管理部门的初衷可能是降低执法成本,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但不得已而为之也好,源自正义的初衷也罢,都不能掩盖其过程对法治的漠视。
(光明网2.7 刘华东)
借力大数据治“挂证”乱象
近日,人社部公开了集中查处的药品流通、环评、建设、专利代理等领域“挂证”人员名单及典型案例。
所谓“挂证”,主要指持有某个职业资格的人将其证书违规挂靠到非工作单位名下,以获取报酬或谋取其他利益。但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倒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应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无论是出租证书还是租赁证书者,均系恶意使用资格证书,滥用行政许可。鉴于此,面对“挂证”乱象,大数据技术大有可为。一是注重身份证号码的使用,不仅在资格证书中载明身份证号码,并纳入数据库中,促进精准比对。二是应建立多个部门信息共享的超级数据库,做到互联互通,提高监管的穿透力和精准度,防止出现“一人多证、多头挂证”现象。
(《新京报》2.7 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