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意大利罗马法院审理了一起肖像权及隐私权案。一位母亲在社交网络肆意发布16岁孩子的照片,被孩子告上法庭。法庭要求母亲删除所发布的全部子女照片,日后未经子女同意,禁止发布子女肖像或涉及子女隐私的信息,否则将对其处以1万欧元的罚款。
“晒”,可谓信息时代的一个全球性现象,分享孩子的重要时刻也是人之常情。即便美国“第一女儿”伊万卡、英国王妃凯特,也是“晒娃”晒得不亦乐乎。
晒归晒,问题也不少,最直接的就是安全问题。
在鱼龙混杂的社交媒体中,过度分享孩子的照片和私人信息,将孩子的姓名、常出现的地点、学校等信息公开在网络,容易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还可能造成信息盗用。澳大利亚的儿童网络安全专员曾发现,数以千万计的儿童照片出现在网络上的儿童色情群组中。甚至还有“电子绑架者”,从他人社交媒体复制孩子照片并声称是自己的孩子,达到奇特的心理满足感。
更深层次的是伦理问题——孩子是不是父母的“私产”?“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但子女并非父母私有物,孩子虽少不更事,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自己的权利,包括对自身照片的使用。2016年,华盛顿大学和密歇根大学以249位家长和他们的孩子为样本调研发现,对于“晒娃”前是否应该征求子女的意见的回答,孩子答“是”的比例是家长的两倍多。而以长远计,孩子长大后会不会对网络上自己的旧照不满?恶意评论又会不会对孩子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正因此,各国对于“晒娃”,出手干预管制的也不少见。在美国,给孩子拍裸照可能被判定为猥亵行为,若发上网事态则更为严重。
在“晒娃”一事上,尊重未成年人意见,保障其隐私与安全,必须置于首位考虑。
(《人民日报》2.6 叶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