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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02月01日 星期四

    杠杆买房的荒诞剧

    《 文摘报 》( 2018年02月01日   02 版)

        日前,一则题为《90后女生杠杆买房“套路”30万定金撬数千万房产》的新闻,让许多人大开眼界:2016年期间,90后上海女孩黄潇潇(化名)在上海到处买房,从当年的3月到年底,总共签下至少4份房地产定金合同。

        你以为她是要低位买进,做“房虫”、玩炒房?还真不是。她所买的房子,每套价格都是几百万元,为此她支付了5万到10万元不等的定金。但在付完定金后,她就开始玩“消失”,拒不付首付款。等到房主想要解除合同时,黄潇潇就翻出合同违约条款索赔。因为合同中的“不平等条约”——包括600天后未付首付才算逾期,她相当于用5万到10万元定金,锁定了卖家数百万元的房产未来600日内的升值收益。

        她差点就“成功”了:都知道,从2016年到2017年,上海房价上涨幅度不小。当初黄潇潇签订合同的房产价值超过2000万元,现在已暴涨了1000多万元。这些暴涨部分,名义上就归她所有。就算卖家们都“违约”,她依合同也能坐收“房价20%的违约金”,合计好几百万元。

        说她“差点”就得逞了,是因为她离得手近乎一步之遥。差着的这一步,是卖家的依法维权。法院审理认为,合同中约定付款期限为600天,显然与购房政策不符;购房不是黄潇潇的真正目的,她是通过支付小额钱款来谋取不正当利益。

        该案中的离奇操作,让很多网友觉得不可思议:交定金后600天内付首付就行,这么大的“天坑”,中介和卖家会看不见?那些逾期期限和违约金金额上埋的雷,中介和卖家会说踩就踩?

        这番怀疑起于经验判断:如今二手房交易一般都会通过房产中介交易,中介方面会拿出格式合同,他们也想尽早促成交易、拿到报酬,所以约定的首付款交款时间也越短越好。

        问题是,黄潇潇没走寻常路。据此前媒体报道,她“买房”时格外贴心,表现得很有诚意,以省去中介费的名义特地到卖家家中签提前拟好的合同。而卖家有的是老人,或是着急用钱者。

        提前设局,精准下套,我们常说四两拨千斤,黄潇潇玩的是30万元套牢数千万。把定金变为房屋“看涨期权”,这套路何止玩得深,简直要成精,更堪比股市超高杠杆“空手套白狼”。而有时候,很多信任与善良就是被这样的“精致的害人主义者”给祸害没的。

        审视这样一出杠杆买房荒诞剧,现实显然不应以荒唐呼应荒唐。无论是屡被曝光的假离婚,或是中介小伙子和老太太假结婚,还是黄潇潇用定金撬房产,本质上都是高房价带来的财富快速升值加剧的人心失衡。如何避免社会财富配置结构被房价“带歪”、又反过来“带歪”人心?这,或许才是最该反思的问题。

        (《新京报》1.27 佘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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