怼办事群众“为人民服务不是为公民服务,你不是人民”的周旭,被停职了。
最直接的舆论批评,自然是周旭“干部作风”不好。但周旭几分钟“普法”教育,到底讲了什么,倒更值得关注。因为这不是一时一地产生的问题。“人民”是总体,“公民”是个体,“人民”与“公民”,的确有差异。
我们所在的国,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叫人民法院。这里的“人民”,其终极来源是人民主权。人民主权相对于君主主权或中世纪的神主主权而来,意味着国家权力的来源与目的,都是人民,一切的法律制度,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人民”。
那么,“为人民服务”如何才能不打折扣地落地?那就是将“人民主权”具体落实在一项项的法律与制度安排之中。作为总体的“人民”,在具体公共生活中,会化为一个个鲜活的人,即公民。公民是人民的子集,为公民服务,是“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化和法律化、制度化。这个道理,需要清楚。
(《南方周末》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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