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收入、教育、养老、医疗、生态等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民生问题是“获得感”的重中之重。现阶段,我国公众对于物质层面的获得感超过精神层面,而享受家庭生活和拥有自由时间已经超过获得金钱,成为可以提升公众幸福感的最重要因素。
在调查中,我们要求受访者从物质(金钱)、情感生活(繁衍后代、自由时间、家庭生活、人际关系)、社会生活(社会保障的完善、社会公平正义、社会民主法治、政治话语权)、精神生活(自我接纳、获得尊重、艺术审美、追求信仰、自我实现)等四大类十四个项目中,选择四项最能够提升自己幸福感的因素。
结果显示,“家庭生活”(59.66%)和“自由时间”(54.27%)已经超越获得“金钱”(47.07%),成为公众认为提升幸福感最重要的两个因素,排在第四位和第五位的分别是“人际关系”(44.33%)和“繁衍后代”(42.48%)。
(《国家治理》《北京日报》1.29 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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