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日前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强调,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严防经济金融风险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要紧紧围绕互联网金融、投资融资、股市房市等重点领域,加快建设经济犯罪风险预警监测平台。
长期以来,在如何遏制经济违法、经济犯罪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主要把重点放在查处案件上,虽然也是遏制违法、打击犯罪的一种手段,但是,这些工作做得再好,也是在发生了问题之后,已经造成的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反响终究难以挽回。相反,如果能够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在违法行为刚刚露出苗头时,就及时地采取措施,把“火苗”扑灭,就可以大大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大大减少各种损失。
此次公安部门提出加快建设经济犯罪风险预警监测平台,这个要求虽然是由公安部门提出,具体工作也可能以公安部门为主,但是要想发挥作用,单靠公安部门是很难充分见效的。因为预警平台要想发挥作用,必须建立在数据共享的基础之上。
这就意味着,预警平台建立以后,各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机构等,都必须与预警平台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形成有效的预防体系。
(《北京青年报》1.27 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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