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近日表示,要改变政府作为居住用地唯一供应者的情况,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土地和城市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过去多年,我国住房用地一直是地方政府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垄断供应,地价高与房价贵,被认为与住房供地垄断有关。今后住房供地不再垄断,将释放多种利好。
首先对租房市场是重大利好。过去,租房市场滞后于商品房市场,原因之一就是住房供地被垄断,有限的住房供地主要用于商品房建设,租赁住房自然供给不足。今后当企业自有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用于建租赁房,租房市场必将快速发展。
其次,有利于盘活利用闲置土地资源。目前,部分土地在企业手里没有合理利用,农村集体组织中也有不少集体用地处于闲置状态或者未被合理利用,这是一种浪费。今后,当非房地产企业可以利用手中自有用地建设住房,农村集体组织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房,就会避免浪费、增加收入。
其三,取消了住房“中间成本”。多年来,住房用地先经地方政府之手出让,再经开发商之手建设销售,“中间人”必然会从中获得巨大收益,而最终埋单者就是租房人和买房人。一旦打破住房供地垄断,就没有“中间成本”了,对于减轻租房人和买房人经济负担有积极意义。
另外,此举还能倒逼地方政府不再依赖土地财政,使地方财政收入结构更为合理。由于可以有效增加住房供应,有利于抑制房价防止楼市泡沫,也为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创造了有利条件。可见,住房供地不再垄断,不只是利好租房市场,还有利于楼市、财政、金融、经济等方面。
(《羊城晚报》1.17 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