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学生欺凌行为,教育、公安、民政、妇联等11部门近日共同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方案首次对学生欺凌作出明确界定。
为防患于未然,方案要求,学校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欺凌防治专题教育,组织开展家长培训。方案还提出加快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建设,学校根据实际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针对学生欺凌的不同情形,方案明确了不同的惩戒措施:从开展批评、教育到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
“防治学生欺凌教育是学校道德法制教育的短板之一。”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陶西平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当他们进入社会的时候,应当具有道德和法制的鲜明底线和明亮开朗的心理底色。但是,学生欺凌现象的发展,会使部分欺凌者心理扭曲,进入社会后依然故我,甚至变本加厉,发展成为社会的违法犯罪者,成为社会安定的破坏者。因此,如不及时正本清源,会造成后患无穷。”
(《新华每日电讯》2017.12.8 胡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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