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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01月04日 星期四

    微信立案 这样的创新可多些

    《 文摘报 》( 2018年01月04日   02 版)

      今后,诉讼当事人不用到法院,也不必递交纸质材料,只要通过微信平台就可以完成递交诉讼材料、身份验证、交纳诉讼费用等全部立案流程——2017年12月25日,北京海淀法院上线微信立案服务平台,在全国法院首次实现“微信全流程自主立案”。

      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法院收案量猛增,传统立案方式已无法满足公众诉讼需求。海淀法院在已有的网上预约立案、异地跨域立案等平台基础上,又推出微信立案方式,公众诉讼门槛进一步降低,也是立案制度的一项突破。

      传统的“到法院现场立案”方式,不仅有诉讼材料在途中丢失的风险,还因为往返法院特别是近年“诉讼爆炸”带来的长时间排队、等候,以及很多法院没有收费窗口必须到相关银行交纳诉讼费,很多当事人立案都要来回花半天甚至整天的功夫。尤其是到外地法院立案,更是几乎与去开庭花一样的时间与费用。通过微信操作,就可完成立案,给当事人带来的便利显而易见。

      立案与开庭不同:在庄严的法庭开庭,当事人面对面质证、辩论、与证人对质,如此才能起到开庭的效果,因而一些微信开庭的尝试往往引来作秀质疑。立案工作仅仅是审查起诉资格与诉状等相关材料,能确定起诉人的真实身份和起诉材料符合立案要求就行,用不着非得到现场。

      海淀法院与公安部户籍信息库联网,维护立案工作的严肃性。这样的司法创新显然是接地气的,也是利用最新技术与官方数据相结合,实现“数据多跑路,公众少跑腿”。从跑腿到上网,从网上到指尖,也代表着法院立案工作的一个发展方向。

      (《新京报》2017.12.26 吴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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