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的结婚日是1969年3月6日,我们没有举行任何仪式的婚礼。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早晨,我和妻子搭乘父亲公司送货的大卡车顺路去乡下母亲教书的地方看望母亲,算做我们的婚礼。临出发时,父亲又把平日省下来的20斤大米让我们带上,说:“你妈妈好久没有吃过大米饭了。”
我本应该给妻子一个完美的婚礼,或者请上几位朋友和同事,买上一些糖果,喝上一杯茶,共庆一番。然而,这些我都没有做到。那个时期,我正在接受“工宣队”的批判。似“瘟神”般的我,哪个人敢参加我的婚礼?
大卡车开上了公路,凛冽的寒风卷起沙砾,吹到我们身上。妻子依偎在我的身边,脸被冻得通红。我把她冰凉的手紧紧握着,我看到妻子的双眼有泪珠游动。
妻子出身艺术世家,是一名年轻的越剧演员,舞台是她生活和精神的寄托。那天晚上演出,她化好了妆,等着上场的时候,宣传队的一位负责人通知她,作为“当权派”的女儿,有“港台”关系,她是没有资格为“工农兵”演出的。
不久,妻子所在的剧团也解散了,所有演职员工全部进入碳刷厂。这个时候,妻子的同事们都自顾不暇,况且她的母亲还在靠边站,又有谁能参加我们的婚礼?
三个多小时后,司机师傅将车停在了路边。我和妻子轮流扛着二十斤大米,在乡间坑坑洼洼的土路上又走了二十多里地。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当时母亲是中心学校校长,正在接受审查,看到我们,欣喜中流露着丝丝愁云,因为她无力为我们借一间“洞房”。当晚,我和妻子、母亲三人同住在一间屋里。看得出来,母亲的目光中是含着歉疚的,尤其是对儿媳。
如今我和妻子快到金婚之年,赶上改革开放的好时代,得以安享晚年,但半个世纪前的婚礼仍历历在目。
(《今晚报》2017.12.10 张伟刚)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