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民间流传着一种说法:“在危险的时候相信1911(一种手枪)而不是911(报警电话)。”为什么?美国警务人员占全国公务员的比例为63%,截至2014年5月,全美共有警察近64万人。按理说,有这么多警察,民众不用再过多操心自身安全问题,但实际情况却并非这么简单。让我们从一个著名的案子说起。
1975年3月16日清晨,Warren、Taliaferro和Douglas三位女士在她们合租的公寓被惊醒,这处距离白宫仅几公里远的公寓迎来了两位男性不速之客。住在二楼的Douglas成为两位强奸犯的首个猎物。三楼的Warren听到呼救声后立刻报警。随后令人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第一辆警车路过后门开走了;第二辆警车敲前门无应答也走了;第三辆警车在楼外停留了5分钟也走了。Warren和Taliaferro本已逃出楼外,见此情景又回去打电话求救,警察保证会再派人来,得到保证的Warren和Taliaferro下楼去救Douglas。结果是再没有警察赶来,三位女士被两名男性强奸、殴打和凌辱了14个小时。
侥幸保命的三人随后立刻起诉首都警方和市政府,认为警方失职未能保护她们。这看起来合情合理天经地义的起诉,却被一审法院判败诉,再次上诉后又被华盛顿上诉法院判败诉。判决认为,无论是警察还是政府都没有义务保护居民免受犯罪分子侵害,居民受到罪犯侵犯也无权要求警察和政府承担责任,除非原告和警察、政府之间存在特殊关系,而本案不存在这种特殊关系。
判决书进一步解释道:警务是政府向整个社会提供的一项服务,用以维护平静、安全和秩序……政府只为“全体公众”这一整体提供警务,不向社会单个成员承担这项义务。
自此以后,全美各州立法机构开始全面下放公民自卫权。无论是民主党的蓝州还是共和党的红州,自卫权和公开持枪权开始全面放开。
由于首都的上诉法庭是联邦高级法庭,其案例宣判覆盖全美国。从此美国案例法开创了警方与普通公民之间不存在任何具体法律义务的先例。没错,美国警察不保护公民个人的生命和财产,那不是他们的职责。他们的职责是在犯罪发生后,逮捕犯罪分子,维护法律,完成自己对于广义大众的职责。
美国前副总统拜登算是个控枪派,但就连他也在社交媒体上说过:“我们家住得偏远,但无论遇到什么麻烦,只要拿着霰弹枪向外放两枪,我向你保证,原来打算进来的人就不会进来了。”
(《南方周末》11.19 李慧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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