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浙江两起“政策前二孩”案后,另一起“政策前二孩”案当事人——江苏省睢宁县高作镇的仝刚、唐保桃夫妇在经历一、二审败诉后,向江苏省高院提交再审申请。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政策前生育二孩但未受到处罚的家庭,在二孩政策实施后是否该被追罚,一直没有定论。不少被追罚的家庭,向法院起诉。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后于2016年1月1日才生效。应当说,此法生效前,仝刚、唐保桃夫妇的行为在当时确实违反相关法规政策。由于“法不溯及既往”,为了维护法律严肃性和效力,在当时有相关法规政策的情况下,就应当适用当时的规定,而不应用新法否定旧法。否则,人们势必会因为今天的行为,而无法预料日后会受到什么样的对待,这会让人不知所从。
兼顾法律和人文的双重考虑,借鉴“从旧兼从轻”原则,或许是处理此类事件比较合适的选择。
(《新京报》11.22 吴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