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面试时千万别问五险一金和有没有加班费”,这是一“考研名师”在某节目中给求职者煞有其事介绍的求职“潜规则”,节目没有做任何处理就播出了。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有专家指出,这样的潜规则支招实际是给求职者的毒鸡汤。试问,电视节目是否有倡导求职者合法求职、依法维权的基本意识,还是完全为了博眼球而肆无忌惮地谈所谓的潜规则,纵容用人单位违法,而要求学生忍气吞声?节目中的所谓职场专家是否了解就业法律法规,是否知道指导学生就业的第一原则就是“合法就业”?
近年来,在我国大学毕业生求职、就业中,存在诸多乱象,这些乱象的根源,基本都是用人单位不尊重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求职者没有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只有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开展就业活动,才能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想必所有参与节目制作的人员,都有求职的经历,都知道合法就业的重要性,也知道所有劳动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能促进社会进步,可为何却向求职者传授不得问五险一金、不得问加班费这样的潜规则呢?难道电视台的工作人员,也乐于免费加班吗?还是已经习惯了自己没有五险一金和加班费呢?对大学生进行求职指导,这需要学校教育重视,在学校教育没有做到位时,社会教育应该补位,但不能让反生涯规划教育的成功学、潜规则、励志招摇过市。
(《北京青年报》11.27 艾萍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