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心跳频率小于60次/分,称为心动过缓。心动过缓会导致心脏排出量下降,重要脏器及组织供血不足,轻者影响生活及工作,重者引发各种心律失常,甚至晕厥、猝死,严重威胁生命。
心动过缓可分3种类型。轻度的心动过缓,心率为50~59次/分钟,多为生理性的,常见于老年人、运动和睡眠中,一般无症状,少数人偶感轻微头晕、胸闷、心悸、乏力。中度的心动过缓,心率为35~49次/分钟,多伴有器质性病变,持续出现可引起心脑脏器供血不足、心绞痛、心功能不全、晕厥等。重度心动过缓者,心率小于35次/分钟,常出现窦房传导阻滞等,严重时危及生命。
心动过缓常见于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尤其是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如糖尿病、冠心病等。其常见症状有头晕、乏力、晕厥、眼前发黑等大脑供血不足系列表现。不典型症状有眩晕、反应迟钝、记忆力减退、易疲劳、稍微运动就气短、突发呼吸困难、胸闷胸痛等全身表现。
但有些心动过缓并没有症状,或一般情况下症状并不明显,体检时偶然发现的居多。如果体检时,心脏检查(心电图、24小时动态心电图、心脏超声)报告单中出现以下文字,即使没有症状,也需格外警惕:心动过缓(心电图或24小时动态心电图),长间隙(心电图或24小时动态心电图),室速/室性心动过速(心电图或24小时动态心电图),心脏扩大(心超报告)。
造成心动过缓的原因五花八门,如果是生理性的,心脏检查未发现异常,且没有明显症状,可暂不处理。如果是病理性的,长期持续的各种缓慢性心律失常可引起心肌病变,需积极寻找并治疗可逆性诱因。
(《生命时报》11.10 余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