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从历史看,中国的国家治理并非法治而是人治。中国的人治传统本身就是中国农业社会的产物,只是到了近现代,我们的经济逐步地过渡到工业经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情形就大不一样了。这时还固守仁君之治、明君之治,也就当然地落后了。
从未来看,中国的国家治理必须法治化。未来,中国的生产力只能是现代工业、现代商业、现代市场经济。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我们的国家治理必须也只能是法治。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观就是自由、平等、法治。这也是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再者,我们的政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作为与民主政治相匹配的国家治理方式,也只能是法治。人民的意志通过什么来表达,通过什么来统一?只能是法律。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民主政治的逐步建立都对中国提出了急迫的法治要求。
从现实看,中国的国家治理正在法治化。我们应该近法治而远人治、用法治而弃人治。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确立的治国方略,也是对我们党和国家的考验。我们必须在这一考验中获得优秀的成绩。这是党的要求、人民的要求,也是法治的要求。
(《学习时报》11.10 卓泽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