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牢牢掌握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中央对香港、澳门全面管治权,深化内地和港澳地区交流合作,保持香港、澳门繁荣稳定。”
最近,不少舆论都在讨论十九大报告中这个“全面管治权”。甚至有外媒信誓旦旦地解读称,这或许意味着未来中央将对香港进行“鹰派”式的管治。
事实上,“全面管治权”并非十九大报告首创,甚至不算一个“新词”。2014年6月,国务院新闻办发表的香港“一国两制”实施状况白皮书,其中就明确指出,中央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
2014年的《白皮书》指出:“中央拥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具有监督权力。”
这意味着什么呢?香港大学副教授阎小骏这样总结:一,创制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释法、修法的权力;二,组建特区政权机关、监督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的立法和施政、以及向特区政府作出新的授权的权力;三,直接管理与特区有关的外交事务与香港防务的权力。
在香港和国际上,有一些观点认为,“一国两制”理所当然就是“一国两治”,北京只应管理属于主权范围内的外交与防务,其他所有特区的管理事宜都应该属于“治权”范围,完全应该由港人自行行使,中央政府不得干预。这种误解发展到极致,甚至出现了所谓“次主权”“中国干预香港内政”等言论。
这种观点是经不起考验的。
根据阎小骏的叙述,1982年撒切尔夫人访问北京,正式商谈香港前途时,“主权换治权”曾是英方谈判的底线。实质上,这个方案希望中国仅保留对香港的“名义所有权”,在管治上,香港应该继续听命于英国政府和代理人,即中国内地和香港由完全不同的政府来实施管治,从而分割中国对其固有领土的实质管治权。
那么,当时的领导人怎么说的呢?
“英国想用主权来换治权是行不通的。希望不要在治权问题上纠缠,不要搞成中国单方面发表声明收回香港……希望撒切尔夫人和她的政府采取明智的态度,不要把路走绝了。中国1997年收回香港的政策不会受任何干扰,更不会有任何改变,否则我们就交不了账。”(1983年,邓小平会见英国前首相希思)
“你们想拿主权换治权,延续1997年后对香港的殖民统治,这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中国政府接受这种荒谬的主张,等于是要中国政府同英国政府签订一项新的不平等条约。你们应该清楚,中国不是阿根廷,香港也不是马岛。”(1983,时任外交部副部长周南对英国驻华临时代办)
可见,主权与治权不可分割,始终是北京坚持的核心观点。
1987年,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时,邓小平还有这样一段富有远见的话:
“保持中央的某些权力,对香港有利无害。大家可以冷静地想想,香港有时候会不会出现非北京出头就不能解决的问题呢……总有一些事情没有中央出头你们是难以解决的。……如果变成行动,要把香港变成一个在‘民主’幌子下反对大陆的基地,怎么办?那就非干预不行。”
这些年香港社会的非法“占中”、旺角暴乱、个别候任议员宣誓时辱国,凡此种种,正应了邓小平的话,某些势力要把香港“变成一个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对大陆的基地”,中央当然要及时亮剑,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定分止争、释疑解惑的效果背后,体现的就是“全面管治权”的力量。
面对挑战破解难题,就要确保“一国两制”的实践不动摇、不走样、不变形,必须以“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的战略定力,牢牢牵住“全面管治权”这个牛鼻子。这也是习近平特意点明“全面管治权”的内在原因。过去我们谈“高度自治权”多,谈“全面管治权”少;如今,在舆论引导和思想意识上,这个纠偏则是必须首先完成的。
(微信公号“侠客岛”10.24 东鲁虬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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