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提出,垃圾应按照“多产生多付费”等多项原则进行收费。
如今,很多城市都在探索垃圾处理路径。而广州提出的“谁产生谁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无疑具有积极意义。目前,城市对居民征收垃圾处理费基本都是按户计征,这种做法的优点是操作简单,缺点是既不公平也不利于减少垃圾。
其实,美国、英国、德国、韩国、日本等国的部分城市早已采用垃圾计量收费制。在几年前,广州就曾试点过垃圾计量收费,但情况并不理想。然而,至今广州仍没有放弃这种想法,原因在于,付费杠杆可能是解决“垃圾围城”最科学的路径之一。
垃圾计量收费制对居民和管理者都是一种考验。对居民的考验是,会不会为了少掏垃圾处理费而逐步建立起环保意识;对城市管理者而言,则需要考虑如何有效防止部分居民在趋利性作用下偷倒垃圾,以及还需要哪些软硬件来支持制度的推行。
(《新京报》10.27 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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