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云南省迪庆州发生一次火流星空爆。各地天文爱好者纷纷前往寻找“香格里拉陨石”,更有商家标价出售陨石。那么,这些陨石到底归谁?
目前,我国就如何界定陨石这类“天外来客”的权属,存在三种观点。
一种认为归国家所有,按照《物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陨石是否属于自然资源,目前存在争议。
另一种认为,陨石应适用“先占”原则,归“第一发现人”所有。该观点认为陨石属于无主物,先占者先取得所有权。但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并未完善。
还有一种认为,应归属陨石降落地土地承包人、房屋所有人。但土地承包人仅享有承包延伸的权利,“陨石落到承包土地上便可主张其所有权”缺乏法律依据。
法律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法规,明确陨石权属问题,并采取措施防止珍贵陨石资源流失。收藏爱好者不要仅凭商家描述进行交易,防止上当受骗。
(《羊城晚报》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