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组织召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明确了未来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是低收入群体的增收。将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并且完善低收入群体精准识别和帮扶机制。
2013年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年平均增长7.4%,收入差距也逐步缩小。但与此同时,在各省份之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有比较明显的分化趋势。
根据“木桶理论”,补足“短板”往往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但如何才能有效提升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
单纯地“提低”,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富差距问题。“提低”在缩小收入差距上的效果,必须建立在规范与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之上,建立在对各种不规范收入行为的控制上,建立在就业的稳定和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上。否则,“提低”的效果会大打折扣。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各种不规范的收入分配现象相对较多,譬如享受职务便利的兼职收入,不合规范的公职人员炒股、炒房收入等。如果这些不规范收入在制度上没有得到很好的规范与约束,收入分配就会陷入“提低”总是跟不上“高升”步伐的怪圈。
同时,在“提低”问题上,既要重视城市居民的收入提高问题,也要重视农村居民的收入提高问题,特别是农村的失地农民等特殊群体,应当成为“提低”的重点人群。
(《经济参考报》东方网10.10、11李志勇 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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