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的工人叶天退休后被检查出尘肺病,经认定为工伤,而其退休单位被认定为用人单位。该公司觉得很委屈,因为叶天来公司之前,在煤矿干了很多年,而该公司的业务不可能让员工得尘肺病,就因为在该公司退休,公司就必须为他的工伤负责吗?
【法官解答】
叶天曾从事煤矿井下工作、建筑工作,干过杂工、搬运工及后勤,依据新疆职业病医院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列明用人单位为叶天退休的公司,诊断结论为职业性煤工尘肺贰期,乌市人社局认定叶天患职业病为工伤。法院审理认为,职业病医院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列明的用人单位即为原告公司,叶天患病是否与该公司有因果关系不是人社局工作范围,因此乌市人社局可以不再调查,直接认定叶天患职业病为工伤,其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据此,法院判决退休职工叶天所患工伤应由该公司负责。
(《法制日报·社区版》9.24 潘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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