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7年08月31日 星期四

    八旬母告女不孝

    《 文摘报 》( 2017年08月31日   02 版)

        子女未能继承遗产,就可以不赡养老人吗?日前,年近八旬的李婆婆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法庭。

        李婆婆膝下育有一子一女,两个孩子都已成家,家庭经济环境良好。据李婆婆诉称,2016年老伴患病住院,女儿阿红却对此不闻不问,高额的医疗费用均由她和儿子两人承担。不久,老伴因病过世,丧葬事宜及费用也都是由她和儿子承担。现今,李婆婆年岁已高,体弱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阿红不但拒绝赡养她且不支付任何赡养费用,对她的生活情况漠不关心,甚至在老伴过世次日就向她提出要分配父亲遗产。

        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抚慰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本案中,李婆婆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身患多种疾病,理应得到子女的照顾和赡养,法院依法判定阿红每月应付母亲赡养费600元。

        (《广州日报》8.22 章程)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