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一位顾客订购一束鲜花后,拍照发到朋友圈分享,没想到此举竟引来花艺师不满,花艺师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顾客告上法庭。法院认为涉案花束确实受《著作权法》保护,但上传到微信朋友圈,其受众仅限于特定群体,并未侵犯著作权。
在微信朋友圈里晒自己花钱买来的商品,居然还可能触犯法律。
想想也正常,微信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做法不恰当,就存在风险。严格从法律意义上说,给他人作品拍照并上传或转发他人微信作品,可能侵犯他人的如下权利: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复制权、网络传播权等等。哪怕是无心之举,并非为了个人利益,要是你的拍照、转发对他人的权益构成损害,对方较起真来,将你告上法庭,还真的是一件麻烦事。微信朋友圈已成小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益,而维护权益是每个人的权利。所以,微信有版权,上传要小心,不要惹麻烦。
(新华网8.28 连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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