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首例人体冷冻的新闻火了,人体冷冻是否真的能为生命按下“暂停键”?这其中会引发什么有趣的法律现象?
例如,冷冻人究竟是有生命的还是没有生命的呢?一个人主要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判断一个人死亡的标准是脑死亡,但人体冷冻的目的是期望复活,如果冷冻人已经死了,又怎么可能复活呢?这的确是一个无法说明白的悖论。
最重要的是冷冻人的保存。这种保存按道理应该与研究机构签订合同,可是怎么签呢?冷冻人是活人还是遗体?有专家说,人体冷冻其实就是遗体保存。如果是这样的话,依据我国有相关法律规定,遗体虽然是“物”,却是一种特殊的“物”,法律也赋予其相关权利,比如盗窃、侮辱尸体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可如果冷冻人是有生命的话,那保存机构若因保存不当出现问题,或许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反过来说,如果冷冻人是遗体,那保存机构出现过失的话,可能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可就太大了。
(《法制日报》8.17 叶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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