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家
我养过两只狗。
一只是朋友送的黑背德牧,系出名门,血统高贵,仪表不凡。朋友的一片情谊,使我不敢轻忽怠慢,顿顿都以上好的骨肉款待,渐渐的,它除了精肉细骨一概不食。到后来,甚至连超市买来的高价狗粮它都懒得睇一眼,给我感觉,它一时自珍为娇生惯养的千金,我分明能从它慵懒冷漠的眼神里,看到它深彻的不满和沉沉的怨气。
另外一只是自发跟我回家的流浪土狗。这位朋友,需要的仅仅是一碗粗粝的糙米饭,掺上一点点碎菜和残汤,若哪天加上一段排骨或一只鱼头,就能叫它乐得心头开花。
它皮肤有病,生相丑陋,我平常懒得理它,可它从不计较,一看到我,总是神采奕奕,欢欢喜喜围着我转;一见我要走,总是恋恋不舍,送我一程又一程。
两只狗,前者是官家小姐多怨怼,身在福中不知福;后者是残羹冷炙漫销魂,知音见采唱阳春。其中的道理很简单:粗茶淡饭出滋味,穷奢极欲总空虚。
我们至深的需要其实很简单,冬天有阳光,夏日有轻风,粗茶淡饭,容膝小斋。但总有人,太多的人,带动更多的人,喜欢把生活搞得花团锦簇,冬日渴望骄阳似火,夏天奢求西伯利亚的寒风,渴了要琼浆玉液,饿了要珍馐百种,而且想到做到,决不姑息迁就。
人们学会了极端地展览生存,极端地催肥生活,极端地优待皮囊。殊不知,这是极端地遗忘了幸福之根不系于身体,而是系于身体里的一个特殊器官——灵魂。
于是常常出现这种可笑的现象:一边是极端地享受,一边是极端地痛苦。我的德牧就是这样,在高规格的款待中学会了痛苦,而那只土狗却在剩饭剩菜里尝到了甜蜜。
人自然是比狗高等,我们读书,思考,感悟,但我们有些感悟却并不如一只狗的情感自觉。我们总是在不停地往前冲,以为前面有很多好东西在等着我们,其实很多好东西是在我们身后:家在我们身后,老朋友在我们身后,美好单纯的友情在我们身后。
(《广州日报》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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