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几年前出台政策,开发商建设商品房,必须配置一定比例的公租房或安居房。如今,这批公租房、安居房的租客陆续轮候入住。但问题来了,多个小区发生业主与公租户的冲突,有的业主要求物业禁止公租户进入小区花园、禁止公租户使用车位等。
双方冲突的焦点主要在公共资源的分配上。业主认为,自己买房时为公共设施花费不菲,为什么每个月只支付几百元租金的公租房住户也能享受?而公租户则认为,保障房是政府的民生项目,交同样的物业费,且合同里也明确包括花园等费用,理当享受同样的权益。
目前经协商,业主与租户已达成共识,花园共用、剩余车位重新安排,且承诺以后会增加车位解决矛盾。然而,这一现象引发的思考并未结束,特别是在各地纷纷推出“租售同权”政策的背景下,如何在尊重各个群体权益的基础上共建美好家园,并不轻松。
很多时候,平权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仅凭某一项具体的惠民政策,试图“一揽子”解决,似乎很难完全消弭鸿沟,实现和谐共处。因此,有必要从制定政策之初就预想到困难所在,多一些有针对性的未雨绸缪。
(《中国青年报》8.17 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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