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过去就像文身一样,镌刻在我们的数字皮肤上。”过去的数据随时可能被挖掘出来,人们似乎已难以被遗忘。不过,欧洲正在以立法形式清理个人数字足迹、保障信息安全,让网络使用者拥有“被遗忘权”。
近日,英国宣布将修改相关法律条文,让个人对自己的数据拥有更大掌控权。事实上,欧洲以国家主导的立法形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做法由来已久。1983年,德国立法确立个人数据信息自决权,2008年又扩充内容,以保障个人数据的私密性和完整性,成为欧洲个人信息保护的一面旗帜。
1995年,欧盟通过《个人数据保护指令》,这部在全欧实行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涉及范围广,执行机制清晰,成为全球个人信息保护的经典。欧盟委员会正是在这份法律文件中首次提出“被遗忘权”这一新型权利,引人注目。
(《新华每日电讯》8.16 顾震球 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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