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就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甘肃省3位副部级干部被问责不久,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公布了对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省(市)的反馈督察意见。
督察意见措辞严厉、批评直接,直指地方政府不作为、敷衍塞责等问题。截至督察反馈时,督察组交办的31457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共立案处罚8687家,拘留405人,约谈6657人,问责4660人。此外,7地总共开出了超过3.6亿元的“环保罚单”。
中央巡视组作为反腐的“党之利器”已为人所熟知,但很多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还不甚熟悉。
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规定督查工作将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组织形式,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督察组长由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省部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环保部现职副部级干部担任。
经过三批的督查,如今中央环保督察组已走过23个省份。而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组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直接原因,在于其督察反馈的措辞严厉、不留情面,对违规部门、企业甚至项目逐个点名。在对辽宁、湖南和贵州的通报中使用了“乱作为”一词;督察组直斥天津“做表面文章”“影响十分恶劣”,湖南、辽宁则是“弄虚作假”,安徽存在“以保护之名,行开发之实”的情况。
“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战略高度,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如今,围绕生态环保展开的执法督察越来越严格,有专家表示,中央环保督察不是“稻草人”,敢于动真碰硬,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推手。
(《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31期 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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