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全国多地持续“烧烤”模式,频频爆出户外劳动者因患热射病中暑而病危的消息。劳动者一旦在高温作业时中暑,确认为“职业性中暑”后,即可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维权耗时长、赔偿少、担心与用人单位“撕破脸”等,都是维权难的严重制约。
工伤赔偿是劳动者权益损害的一种救济制度,但是工伤认定一直都是难点,因为许多劳动者身体伤害与劳动之间的关联比较模糊,因而认定的程序比较复杂,往往伴有争议还需走仲裁程序。
大多数中暑经及时治疗,劳动者会很快恢复,花费不多,损害不严重,也正因如此,如果不是劳动者发生死亡或者明显伤残等,并不倾向于选择工伤维权,因为成本太高,耗不起,得不偿失。
劳动高温中暑权益的维护不能总在工伤上纠结。首先是劳动监察与工会组织,应主动检查,及时纠正高温劳动保护不力的行为;其次则是健全执法惩处与权益损害补偿机制,例如将高温防暑降温管理纳入到劳动者权益保障法等法规内。
(《武汉晚报》8.3 木须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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