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近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表示,意见稿体现出保障被羁押人权利的法治进步,同时还应进一步完善侦羁分离的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看守所的职能本质是司法行政职能,从司法体制改革的角度看,需进一步厘清与公安机关侦查职能的界限。”中央民族大学法治政府与地方制度研究中心主任熊文钊认为,在目前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看守所作为未决羁押机构,其职能以辅助侦查机关侦查为主,由此可能带来扩大刑罚执行功能的问题。在当前防范冤假错案机制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应加快推进侦羁分离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王顺安表示,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看守所的定位应是为公安侦查、为检察公诉、为法院审判定罪量刑、为律师参与辩护维权的服务工作。
(《新京报》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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