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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7月13日 星期四

    收别人转错的钱属不当得利

    《 文摘报 》( 2017年07月13日   02 版)

        近日,衡水邢先生在转账给朋友时,将6000元钱错转给了另一不熟的微信好友,本想与对方沟通把钱退还,怎料对方只同意返还3000元,剩下的3000元非要用两斤茶叶抵,还明确地说,“给你3000元已经不错了。去报警吧,就这样,拜拜!”

        【律师解答】

        律师认为,收了别人转错的钱不还,属于不当得利。《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也就是说,接收了别人通过微信错转款项的人,系不当得利人,应当返还钱款。如果对方不予返还,转款人可及时去法院起诉立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燕赵都市报》7.4 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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