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联系一下航空公司的杨经理,问一下我预定的机票预留好了没有?”类似这样的求助信息近日时常出现在“朋友”发来的微博私信聊天中,其实发信息的并非真正的微博好友,而是一种来自骗子的克隆号。头像一致,昵称略微改动,这样的账号让很多人上当受骗。
阿宁(化名)是美国留学生,最近遭遇微博克隆号的侵扰。克隆号用了和阿宁的微博一样的头像,只在阿宁的微博名字前加了一个小横杠。
阿宁称,这个克隆微博号给他的微博好友发私信称,自己在国外想要回国,要好友帮忙联系一个做机票销售的刘经理,询问机票是否出票,“差不多问了10个好朋友,还好我的朋友都没上当,而且及时提醒我了,后来和好友一起举报。”近期微博上有大量网友反映自己账号被“克隆”,而这些被克隆的微博账号主人大都生活在海外。
北京律师常莎表示,行为人克隆他人头像诈骗他人好友钱财,其行为涉嫌诈骗。根据《刑法》第260条规定,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北京青年报》6.26 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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