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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6月24日 星期六

    每周评论

    《 文摘报 》( 2017年06月24日   08 版)

        警醒传销折射的社会心态

     

        最近,央视曝光了一个名为“人人公益”的新型传销骗局,消费者在这个平台的加盟商——小超市、洗车行等地方消费100元,平台就返还99元,平台拿剩下的1元去做公益。加盟商只要把消费额的一部分让利给平台,平台后续会分期返还。

     

        在“人人公益”的模式下,消费者买东西几乎不花钱,店家也一分钱不损失,最终谁来埋单?和过去所有的传销把戏一样,用后面会员的资金填补前面的漏洞。

     

        对于传销诈骗,执法及司法机关有必要加大打击力度。但传销屡打不绝、新型骗局不断滋生,更值得反思的还是其产生的土壤。过去,传销通过亲戚朋友的关系做大,现在则可以通过网络把陌生人一起圈住。这背后急功近利的贪婪,很值得反思。

     

        改变滋生传销骗局的土壤很难一蹴而就,但尽可能缩小收入差距,减少灰色地带的财富神话,能让社会整体拥有更平和的心态。

     

        (《光明日报》6.21 敬一山)

     

        别让高温津贴成“画饼”

     

        多年来,高温津贴最大的问题,就是对于户外劳动者来说,高温津贴等福利变成了对劳动者的画饼,各地的标准很明确,但用人单位无心执行,不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违法成本太低。

     

        其原因在于,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等对用人单位的监管与监督往往乏力,而劳动者在企业面前处于弱势地位,他们往往不敢为了高温津贴而去“得罪”企业。

     

        所以,面对高温津贴难落实的问题,需要职能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与监督,实行相应的惩处制度,要能疏通劳动者的维权渠道,也要主动帮劳动者维权。相关部门也要将服务下沉,加强对露天作业与建筑工地等场所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找出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劳动者面临的问题,为劳动者排忧解难。更应该将高温津贴与工资挂钩,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

     

        高温津贴不能成为相关部门的“烫手山芋”,而必须成为劳动者真正拥有的权益。

     

        (《北京青年报》6.21 戴先任)

     

        奇葩证明怼不死,咋办

     

        最近,广东省梅州市一位家长为孩子办入学报名手续时,被学校要求“由本人提供派出所的无犯罪记录”。派出所民警虽然表示,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此类证明,但碍于群众诉求,最终还是出具了。不过,民警在证明里附了一段话,其中:“难道小孩的父母有违法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权利吗?”民警“怒怼”让人非常解气。

     

        可是,除了宣泄一下积郁,“怒怼”似乎并不能改变什么,奇葩的还继续奇葩着,公众也不会因为警察的怒怼而不必提供奇葩证明。

     

        奇葩证明怼不死,咋办?必须分门别类,进行分类治理。对于像孩子入学必须提供的“父母无犯罪记录”之类明显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必须一律取消,没有商量余地。

     

        对于少许暂时还有必要存续的证明,则要本着“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原则,将公民的多种信息整合到统一平台,让公民一张身份证“走天下”成为可能。

     

        (《广州日报》6.21 练洪洋)

     

        刷单炒信第一案的破冰意义

     

        6月20日,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对全国首例因刷单炒信而获刑的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某获刑5年9个月。

     

        刷单炒信的危害性不言自明,买家、卖家与电商平台都是受害者,对整个社会的公平秩序与市场环境都是一种巨大的破坏。

     

        就网络黑灰产业的整治而言,之前多停留在行政处罚上,民事赔偿的案例较少,刑事判决的更是屈指可数。刷单炒信第一案的破冰意义,就在于开创了刑事处罚的先河。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余杭区法院在判决时,认定被告人触犯《刑法》第225条规定,并以非法经营罪对其定罪量刑。虽然我国并未采用判例法制度,不过此案所采用的法律依据依然具有样本性。它意味着,对于绝大多数网络刷单炒信的行为,都可以用非法经营罪给予定罪量刑,其威慑与警示效应非同小可。

     

        刷单炒信第一案的成功宣判亦表明,在既有的法律框架下,对网络黑灰产业并非不可为。

     

        (《法制晚报》6.21 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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